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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川三省八县(区)召开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交流暨嘉陵江上游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会议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强化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增强嘉陵江上游生态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长江流域大保护格局,6月21日,陕甘川三省八县(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交流暨嘉陵江上游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会议在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永刚带队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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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八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嘉陵江上游流域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文件。该协作文件明确了建立陕甘川三省八县(区)区域间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异地调查取证协查机制、跨区域重大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机制、生态环境修复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宣传协作机制、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沟通机制,为嘉陵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凝聚公益诉讼检察区域协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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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八地检察机关围绕近年来嘉陵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分别进行发言,交流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并表示机制签订后,八地检察机关就嘉陵江流域上游保护工作要同步发力,联动共治,推动落实,体现成效。要起步于生态环境,但不止于生态环境,在涉及到的美丽乡村建设,历史名城保护、国土资源保护等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探索,共同高质量推动长江上游跨区域综合治理。

下一步,凤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协作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共商、共享、共治、共管举措,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防治和打击力度,以更优检察履职擦亮“益抹蓝”品牌,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张雅静)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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