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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民法院:非法上访不可有 寻衅滋事将严惩

2023年6月12日,甘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某、刘某某等四人寻衅滋事案,并当庭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白某某、张某某违反《信访工作条例》非法上访,向当地政府强行索要钱款,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四人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四人能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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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3年2月4日全国“两会”前夕,王某某等四人因土地补偿等问题,结伙到北京国家信访局非法上访。在信访局工作人员和当地接访人员均给予答复后仍拒不返回,以拒绝离开、继续非法上访的方式向当地政府施压,强行索要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信访秩序。又查明,2021年至2022年王某某、刘某某先后多次到省、市信访部门上访,在接访人员给付食宿费用后才同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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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四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会依法解决问题,再也不会非法上访。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作出上述判决,四人均服判不上诉。

法官寄语: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公民信访应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滥用信访权利,杜绝以非法上访、缠访、闹访、越级访等非常规手段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拓昕)

责编:朱刚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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