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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检察院:普法“她”力量 维护“她”权益

三月暖,桃花开,燕归来。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3月3日,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师芳娥应邀为全市妇女干部带来一堂“量身定制”的法治课。各乡镇分管妇联工作领导、妇联主席,市直各单位妇联主席(妇委会主任)、中央和省市驻旬单位妇联主席(妇委会主任)、各企业妇委会主任、市妇联干部职工共计120余人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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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芳娥以《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妇幼维权好家人》为题,结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交流了妇联和妇女工作者的职责,从检察官的视角,对妇女儿童权益被侵害的常见类型进行了重点讲解。家庭暴力仅限于家庭成员吗?孕产期能不能停发工资和补助?孩子的“叛逆”都是娃的错吗?网络里也有欺凌吗?胎儿有没有继承权?……一个一个常见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问题被提出,师芳娥抛砖引玉式的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进行讲解和分析,对“家庭暴力”“性别歧视”“网络欺凌”等不法侵害给出解决办法和法律途径。最后,师芳娥同妇联干部一起学习了基层妇联组织维权“看、听、问、帮、报、想、讲、记” 八字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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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气氛热烈,与会的妇联干部纷纷表示:这种案例式普法真好,通俗易懂!不仅让妇女干部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全面、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而且自身法治思维得到提升,只有我们妇女干部是“法律明白人”,才能更好地保护更多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是一句口号,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参与其中 ,持续关注那些对妇女儿童不公平的行径,身体力行的去维护那些被侵害的合法权益。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全方位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贡献检察力量。(李红玉)

责编:张颖

编辑:吴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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