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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租赁费迟迟不付!紫阳法官赶赴西安督促执行

对基层法院执行干警而言,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都是沉甸甸的责任,每一起执行案件背后,都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紫阳县人民法院,总有这样一群执行者,用脚步丈量责任,用坚守兑现公正,让纸上权利变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迟迟要不到的租赁费

纠纷源于一场工程机械租赁合作。山阳县的陈某因在紫阳县承揽工程,向当地李某租赁了型号260、270挖掘机各一台用于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据实结算:260型挖掘机租赁费116400元,270型挖掘机租赁费118243元。2025年6月,陈某对欠款金额予以确认,亲笔出具“机械欠款证明”,并承诺于2025年8月1日前付清全部款项。

然而承诺并未如期兑现。经李某多次催要,陈某仅支付270型挖掘机租赁费40000元,余下194643元租赁费一直拖欠不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将陈某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租赁费194643元及逾期支付占用损失164.64元。

2025年9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陈某向李某支付挖掘机租赁费及资金占用利息共计195000元,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若未按期履行,则自2026年1月1日起,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3%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本以为调解协议能定分止争,可陈某再次失信,到期仍分文未付。无奈之下,李某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必须拘留!

2026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消极对抗、刻意逃避。他无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长期拒接电话、躲避传唤、隐匿财产,始终以“没钱可还”为由搪塞拖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另一边,申请执行人李某因案款迟迟无法兑现,情绪十分激动,多次到法院催促施压,坚持要求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不愿听取执行解释,也拒绝任何协商调解和分期履行方案,坚持要求法院“立即抓人、马上拘留”,双方沟通渠道一度堵塞,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被执行人在外避而不见,申请执行人情绪急躁、寸步不让,让这起普通的租赁纠纷,成为一块难啃的“执行硬骨头”。

面对双方互不配合、推进艰难的复杂局面,执行法官没有轻言放弃。一方面耐心稳控申请执行人情绪,细致释法明理,讲解执行流程与强制措施,逐步争取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持续摸排被执行人下落,多方查找财产线索,全力寻找执行突破口。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反复沟通疏导、释法明理下,李某最终放下抵触情绪,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陈某的暂住地等关键线索,为案件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执行干警在获取线索后第一时间研判核实,迅速整装出发,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暂住地开展现场执行,为案件成功执结打开了关键突破口。

我要马上拿到这19.5万!

执行法官在掌握案件全貌后,迅速调整工作思路,主动牵头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分头沟通、居中协调。一方面,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清晰讲明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与执行底线,明确权利义务边界,让当事人充分知晓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与实际困难,找准矛盾症结,耐心疏导对立情绪,积极搭建理性沟通的桥梁。通过反复劝导、换位思考,逐步缓和紧张关系,弥合双方在履行方式、期限等方面的分歧,推动当事人从僵持对抗转向协商共赢,为案件妥善化解打下坚实基础。

在法律震慑与耐心劝导下,陈某的态度终于发生转变,当场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可新的问题再次出现:李某坚持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19.5万元,不同意分期履行,也不同意先付部分款项,否则仍要求对陈某采取拘留措施。

针对这一情况,法官分别对双方开展耐心劝导,对陈某,法官肯定其积极履行的态度,告知法院会充分考量其实际情况,并引导其结合自身经济能力积极筹措资金,以实际行动展现履约诚意,法院也将为其协调合理的履行期限与方式。对李某,法官体谅其长期未实现债权的怨气与顾虑,释明强制执行的初衷是化解矛盾、兑现权益,并非激化对立,劝说其理性看待履行问题,切勿因一味要求一次性付清导致案件陷入僵局,不妨给予对方合理履行空间,才能真正实现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法官劝导双方冷静协商、互谅互让,秉持法理与情理,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在法官情理法并重的反复劝导下,双方情绪逐渐缓和。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与法理阐释,陈某当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并当场作出承诺,同意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不再以任何理由拖延履行,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兑现。最终,被执行人陈某当场将195000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拿到期盼已久的执行款,李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对法院执行干警连连致谢。这起僵持多时的租赁合同纠纷,终于圆满执结。

警车返程的路上,大家虽有疲惫,心中却满是踏实。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日复一日的坚守;没有豪言壮语,只有一心为民的执着。对紫阳法院执行干警而言,这样的奔波与坚守,正是他们守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写照。(章进坤、陈瑞冬)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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