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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视频号发了什么,让“失联”被执行人现身和解?

“预拘留”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探索的一种创新威慑机制,指针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在正式采取拘留措施前,向其发出《预拘留通知书》,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其行为已涉嫌违反法律规定,若不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或者配合执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这一机制通过“先礼后兵”的柔性警示,既彰显了司法权威,又给予被执行最后主动履行的机会,有效破解了执行难中的“人难找、财难寻、抗拒执行”等痛点。

案情简介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曾某系朋友关系,曾某因资金周转为由自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累计向陈某借款75000元,因催要未果,陈某与2024年4月诉至紫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曾某向陈某分期偿还本息75000元,于2025年3月前偿还完毕。因被执行人曾某到期未还,且一直无法联系,申请人陈某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全方位财产查控机制,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曾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经查,系统反馈曾某名下某银行账户内有可供执行存款,执行法官当即依法采取限额冻结措施,锁定部分执行款项,同时迅速向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期限、方式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配合执行工作。

然而,被执行人曾某虽口头承诺“尽快履行”,却始终以各种借口拖延推诿,其手机频繁处于关机或失联状态,执行法官多次尝试电话联系均无果。执行法官前往曾某户籍地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其亲属、邻里及社区居委会,仍未能获取其具体下落;经查实,曾某长期居住外地,具体住址、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不明,其通过隐匿行踪、规避沟通等方式蓄意躲避执行,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停滞。为震慑其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曾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出行、住宿、融资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但曾某仍置法律威严于不顾,拒不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制作预拘留告知书,明确载明曾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事实、预拘留的法律依据及可能面临的司法拘留后果。为扩大告知范围、强化震慑效果,执行法官创新送达与宣传方式,将预拘留告知书通过紫阳法院视频号发布,借助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优势,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与法律威慑力,让曾某意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已无所遁形。

预拘留公告的发布迅速打破了案件执行的僵局,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曾某通过网络平台知晓预拘留相关事宜后,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制裁,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明确表达了履行义务的意愿。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曾某与申请执行人就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法官说法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充分彰显了预拘留公告在破解“执行难”中的重要作用。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执行威慑手段,预拘留公告不仅有效破解了被执行人隐匿行踪、规避执行的难题,更以明确的法律后果警示被执行人,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既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又高效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不仅提升了执行效能,更重塑了“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社会氛围,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章进坤)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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