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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人民法院:暖“薪”上门解民忧 司法为民显担当

1月20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吴法官接到农民工老张的紧急求助电话:“吴法官,我和老王的工资过了约定付款时间还没拿到,这可怎么办啊?”简短急迫的诉求,让刚忙完工作的吴法官立刻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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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老王与李某之间的劳动报酬纠纷,此前已在法庭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李某支付两人工资共计两万余元。不料调解后却出现履约“卡壳”。考虑到这笔工资关系到两个家庭能否过个“安心年”,吴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李某取得联系。

起初,李某还在电话中敷衍推脱:“吴法官,不是我不想给,工程甲方还没结款,我这边资金周转实在困难。” 吴法官耐心回应:“甲方回款延迟不能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雇主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 随后,他进一步严肃告知:“你若拒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将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你还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影响日常出行和后续经营,得不偿失。”

见李某仍有迟疑,吴法官话锋一转,语气恳切:“老张和老王都快六十了,跟着你风里来雨里去干了大半年,就盼着这笔工资养家糊口。你换位思考下,要是你辛苦挣的钱到过年都被拖着不给,家里生计都成问题,心里能踏实吗?”

经过多次沟通,李某终于松口:“吴法官,您说得在理,我确实不该让老人们着急,我这就想办法凑钱。”

最终,李某主动将两万余元工资足额送至法庭。考虑到老张、老王家住偏远、腿脚不便,吴法官决定与干警一道送“薪”上门。

当沉甸甸的工资交到二人手中时,他们热泪盈眶,对吴法官连声道谢:“多亏您惦记着,不然这笔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

该起欠薪纠纷的圆满解决,不仅为两名农民工追回了劳动报酬,也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今后,汉阴法院将持续加大涉农民工工资纠纷化解力度,通过快速调解、主动跟进、便民服务等举措,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与良好法治环境筑牢司法根基。(通讯员:俞小华)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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