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当事人刘女士将一面写着“高效办案解民忧、公正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汉阴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覃锋手中,并由衷地向他表示感谢。

此前,刘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经专业机构鉴定其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本次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刘女士不负事故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故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女士将张先生及张先生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各项赔偿费用二十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梳理。因双方矛盾较深,且对赔偿项目和金额存在较大分歧,经庭审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依法对该案作出了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近二十万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息诉服判,被告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
一面鲜红的锦旗,几句感谢的话语,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下一步,汉阴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做实定分止争,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用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覃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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