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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州区法院:“五度融入”综治中心,打造“一站式”解纷新阵地

今年以来,华州区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区委政法委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积极投身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制度、资源、职能、服务、效能”五个维度的精准对接,确保将司法职能与基层综治深度融合,形成“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裁判保障、多元化解”的基层治理闭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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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高度”对接,筑牢协同治理“框架体系”

坚持用制度明晰协作边界、协作流程与协作责任,为融入综治中心定好“规矩”。健全联动机制。联合综治中心制定《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职责(试行)》,明确各方在矛盾排查、纠纷调解、风险研判、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职责分工,例如综治中心负责统筹基层网格排查的矛盾线索,法院负责对复杂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确认支持。完善会议研判。建立综治中心研判会制度,法院定期通报涉诉矛盾热点,与综治中心、公安、司法、检察、信访、社区等部门共同分析风险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统一工作标准。联合制定《基层矛盾分级分类处置指引》,对综治中心排查移交的纠纷,明确“哪些由社区调解、哪些需法院诉前介入、哪些需多部门联合化解”的标准,避免“推诿扯皮”或“重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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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广度”共享,打破治理“信息孤岛”

推动法院的司法数据、法律资源与综治中心的基层治理资源双向共享,让资源“动起来”,提升治理效率。场所资源共用。在综治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置法院“诉讼服务窗口”,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专业过硬的调解员负责对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及网络平台反映的问题进行统一登记受理。对诉讼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诉讼引导、风险评估等服务,让群众在起诉前就能明晰诉讼路径;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常见矛盾,第一时间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对群众信访诉求,1个工作日内精准分流至相关部门办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实现“进一扇门,解多种难”。5月份以来,“诉讼服务窗口”接待咨询并办理业务达300余件,群众满意度达85%。强化诉调对接。对诉至法院的当事人,优先介绍综治中心“集成作战、合力化解、便捷高效”的优势,提高引导分流率;对成功分流的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构建登记、受理、转交、办理等“闭环式”工作流程,调解成功的立即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的案件,通过“绿色通道”优先立案。目前,引导分流纠纷125件,化解90件,司法确认86件。数据互通共用。充分依托“总对总”平台,完善“法院+N”工作机制,协同各职能部门将涉诉纠纷类型、高发区域、调解成功率等数据,接入综治中心基层治理大数据平台,精准定位基层治理薄弱点,为综治中心制定治理策略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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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深度”嵌入,推动矛盾化解“前端发力”

跳出“就案办案”思维,将法院的纠纷化解、法律指导等职能嵌入综治中心工作全流程,推动矛盾在基层“早发现、早调解、早化解”。做实多元调解机制。选派3名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入驻综治中心,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常见矛盾纠纷精准调解;对复杂疑难类矛盾纠纷,迅速启动司法调解程序,邀请法官、律师参与调解。目前,已成功调解纠纷86起,调成率达68.3%。做活“两状”诉服推广。在综治中心率先应用67类起诉状、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示范文本,帮助当事人快速、准确地陈述案情、明确诉求,有效缩短了立案时间,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促推纠纷高效、实质化解。做优案例示范引领。精心筛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典型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通过综治中心网格体系推送给社区居民和企业,让案例成为法治的“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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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温度”延伸,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司法服务与综治中心便民服务结合,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开展巡回服务。依托综治中心基层站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主动上门办理简单案件,解答法律问题。关注特殊群体。对“涉诉困难群体”开展联合帮扶,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综治中心协调社区提供生活帮扶,推动形成“司法+民生”双重保障。强化普法宣传。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法官干警围绕防范电信诈骗、邻里纠纷处理、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进行普法,让法律知识更贴近群众生活。

效能“精度”提升,实现治理成果“可见可评”

建立量化评估与动态优化机制,确保法院融入综治中心各项工作有成效、可检验、能改进。实行闭环管理机制。联合综治中心建立“受理-分流-办理-反馈-评价”闭环管理流程,设置“办理结果反馈率”“矛盾化解率”“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定期对法院工作进行考核,推动入驻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效果反馈。通过综治中心“群众意见箱”、法院“12368热线”等途径,广泛收集群众对“司法+综治”协同服务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改进提升,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优化资源调配。依据效能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力量,如某区域物业纠纷激增时,增加该区域综治服务频次,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资源向治理的难点、痛点倾斜,促进治理效能明显提升。(陈林涛)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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