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移送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的李某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一案,迎来关键进展—被执行人李某的家属已主动履行案款本金及执行费用。
2020年6月,李某与岳某因合伙纠纷诉至本院,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李某需向岳某支付40万元及利息,法院据此制作了调解书。但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
岳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法院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还款义务长期未履行。2022年,李某名下银行账户入账9.5万元,他趁岳某未申请续冻银行账户之机,将这笔款项转移至亲属银行账户;执行法官责令其交出该笔款项时,李某既拒不配合,也拒绝到院说明情况。经岳某申请,法院将李某涉嫌拒执罪一案移送至临渭公安局。公安机关对李某依法传唤并刑事拘留,被羁押后的李某才意识到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随即联系家属退赃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李某家属向法院累计支付了40余万元案款,案件执行难题得以化解。

本案通过拒执罪追责,清晰的向公众传递了“法院判决必须履行”的司法底线,针对“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用刑事追责的震慑力倒逼履行义务,为类似“执行难”案件提供了“以刑促执”的有效路径。
自2024年陕西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活动以来,本院已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的执行案件16件。其中:一案一人获刑、五案(执行案件数)二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二案二人在公安侦查期间履行还款义务被取保候审、二案二人进入刑事自诉审判阶段,其余案件正在公安机关全力侦办过程中。2025年12月17日,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了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行动成效,发布10起典型案例。下一步,临渭法院以省高院召开的拒执罪专项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在2026年加强对拒不履行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惩治力度不减、震慑效果常在,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刘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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