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惩治规避执行行为,旬阳市法院涉民生小标的案件“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于2025年10月24日正式启动。此次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和解、调解、强制措施等多种手段,高效化解多起纠纷。

在罗某某与陈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执行中,第六执行团队前往铜钱关镇,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与镇村干部座谈,最终促成执行和解,依法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0730元,剩余28833.10元由陈某某主动履行完毕。
张某与王某、李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令王某给付申请人26800元,李某给付申请人48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执双方矛盾尖锐。第二执行团队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细致梳理案件脉络,通过多轮耐心协调,最终王某全额履行义务,李某先行履行案款20000元,余款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被执行人赵某在骑摩托车送外卖途中撞伤行人陈某,致其伤残,法院依法判决赵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10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知赵某到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部分案款。考虑到陈某伤情未愈、行动不便,第四执行团队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将执行到位的部分案款兑付给申请人陈某,并积极协调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杨某与严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令严某支付杨某货款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严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第五执行团队向严某郑重释法,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轻则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行,重则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强大威慑下,严某主动履行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郭某与冯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冯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郭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但冯某某不仅不如实报告财产状况,还隐匿行踪,试图逃避执行。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神河法庭干警迅速行动,赶赴西安市将冯某某控制并带回法院。鉴于冯某某拒不履行义务,且未如实报告财产状况,我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白柳镇某合作社与肖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甘溪法庭干警立即出动查找肖某。面对被执行人,法庭干警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同时,执行局团队与甘溪法庭协同发力,统筹推进肖某涉及的多个执行案件,形成“一案带动多案”的良好局面,有力提升了执行效率和整体效果。
自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以来,旬阳市法院累计出动干警120余人次,成功执结案件54件,执行到位金额达436万余元,依法查封车辆3辆,对相关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拘传11人次,强力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旬阳市法院将聚焦涉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重点案件类型,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好用足各类执行措施,不断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朱贵峰)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