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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三化”举措筑牢案件赃证物管理“安全线”

为规范案件赃证物管理,防范司法风险,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立足督促管理职能,以“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为抓手,构建全流程、闭环式赃证物管理体系,确保赃证物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可控。

建章立制,推动管理“制度化”

聚焦赃证物管理关键环节 ,完善制度体系,明确管理标准与责任边界。如:制定详细的赃证物扣押、保管、移送、处置等管理细则;规范交接流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赃证物管理中的职责权限,确保每一步有依据、每环节有人管。

精细管控,实现保管“精细化”

以“安全、规范、便捷”为目标,优化赃证物保管环境与管理措施,提升保管质效、优化保管场所、落实专人管理、强化动态跟踪,做到“一案一账一录入、一物一卡一登记”,今年以来该院共接收涉案物品21件,移送涉案物品15件,根据物品种类实行分类、分袋、分件保管,同时加强对赃证物细节的管理,如对每件赃证物的特征、来源、去向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科技赋能,提升监管“信息化”

依托检察业务信息平台,推动赃证物管理数字化、可视化,提升监管精准度。推行电子台账、应用职能保管设备、开展线上监督检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赃证物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优化赃证物管理机制,持续深化“三化”举措,以更严标准、更实措施守住赃证物管理“安全底线”,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办案质效提供有力支撑。(王鲁川)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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