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既是检察机关自身职能定位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治理资源整合的现实需求。本文以基层检察机关为视角,对基层检察机关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义、路径、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对基层检察机关进一步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行探析,为推动基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基层检察机关参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承担着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因此,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服务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立足实际,积极参与、科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通过明确目标、创新思路、完善举措等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体制机制、方式和能力现代化,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教育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办案不断扩展检察监督触角、丰富服务渠道,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以“我管”促“都管”,在履职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二、基层检察机关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
(一)聚焦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对标党中央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大局,不断提升检察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在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价值。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捍卫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要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总结,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信息等“线下”+“线上”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宪法定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和市委《分工方案》,坚决扛起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要认真践行精准监督理念,聚焦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深化对虚假诉讼、程序违法等问题的监督,不断把民事检察做得更强。要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持续做实行政检察。
(三)聚焦民生福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牢记为民初心,始终把为民司法、为民谋利作为检察履职的宗旨和目标,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检察服务和检察产品,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可信。
三、基层检察机关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资源配置相对不均衡。
从四大检察职能角度来看,刑事检察工作作为重心的特点较为突出,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力量较为薄弱。对于办理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缺乏挖掘力度,检察职能发展不均衡、内部专业化办案机制、外部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和队伍专业化素能有待提升的问题,不能真正实现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所能发挥的作用。
(二)民众社会参与度不够。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组织人民群众走进检察院,近距离深入了解检察机关,但检察开放日参与的人数有限、比例不高,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不足,存在民众对检察机关的认识不够、认同度不高等问题。
(三)监督考核体系尚未健全。
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均未构建完备、独立的考核体系,其所涉及的单项工作量化指标一般都散落在不同的考核体系中。考核标准也不统一,无法进行横向、纵向比较,也无法科学地监督、考核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不能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四、基层检察机关对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析
(一)强化大局意识,依法能动履职,助推社会治理溯源
为顺应当前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实现检察机关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检察机关站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高度,自觉把司法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推动“四大检察”职能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紧盯社会热点难点,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公共利益、公平正义等热点问题,突出预警性、普遍性、倾向性,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找准问题、说透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在社会治理中唱出“检察好声音”。在“精、准、实”上下功夫,注重找准问题症结,注重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力求做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服务一方”的监督效果。
(二)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要求,聚焦专业,严把关键环节
强化检察环节中的释法说理工作。把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与释法说理、教育引导、情绪疏导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有机结合并融入日常执法办案当中,从而提高办案质量,缓解信访压力。积极用好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申诉案件回复和答复质量,对其中涉及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把法、理、情说透。尤其是在对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不予立案等决定时,都要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当事人、涉案单位释法明理,杜绝缠访、闹访和涉检信访等问题的发生。办案中要坚持专项行动与综合治理并举,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坚决监督纠正办案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
(三)强化统筹督导,创新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条龙解决”,在创新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基础上,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深入挖掘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和矛盾隐患,分析特点,剖析原因,及时向责任部门提出可行性的治理建议和对策,有效促进管理制度的修改及完善。(于晓娜)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