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农民工罗某在历经三年的仲裁、诉讼后终于拿到工伤赔偿款17万余元,满怀欣慰地向汉滨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是汉滨法院与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次运用“审裁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农民工讨回工伤赔偿款。
2022年9月,罗某被安康某建筑劳务公司派至外县建筑工地干活,不幸被高空坠落的广告牌砸伤,鉴定为九级伤残。在通过仲裁、诉讼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2025年2月向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并同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8月向汉滨区法院致函并移送相关保全材料,请求法院依法对安康某建筑劳务公司的账户予以冻结。接到申请后,法院迅速完成财产保全,依法冻结该公司账户。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因账户资金被冻结,该公司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将全部赔偿款项支付给罗某。后罗某便向法院申请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
下一步,汉滨法院将继续深化与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协作联动,进一步推进仲裁阶段财产保全机制的落实,增强“审裁联动”机制的实效,加大仲裁保全工作力度,高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周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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