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民主法治

潼关检察: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切入点 全面加强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

行政非诉执行是行政机关作出生效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时,由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行政决定内容得以实现的法定制度。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受理、审查、裁定与执行等环节,以及对行政机关的申请与执行行为实施法律监督,此即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

在行政非诉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如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此外,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均可向检察机关进行控告或举报。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既有助于规范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确保司法权依法运行,也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守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为切实提升行政检察履职效能,今年以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突破口,统筹推进个案监督与类案治理,着力构建“办理一案、规范一类、影响一域”的监督格局。工作中,该院紧扣2025年行政检察工作新部署,科学谋划监督重点与实施路径,持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联动,通过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及检察建议跟踪反馈等机制,不断夯实监督基础。在监督实施层面,积极拓展案源渠道,主动对接公安机关等单位,系统梳理近年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依托卷宗调阅与关键节点审查,实现对非诉执行程序的全流程监督,目前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件。同时,注重提升监督质效,持续优化执法司法协作机制,通过联合研判难点、推动整改落实、定期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凝聚监督合力,巩固监督成果,扎实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刘超)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