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平利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与村委多次联动协作,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不仅挽回了当事人权益,更有效化解邻里矛盾。
案件源于2006年,原、被告系同村村民,早年原告外出务工,将自有的土地口头委托被告耕种管理。后原告返乡欲收回土地,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土地、支付租金并赔偿茶园收益。
案件受理后,法院工作人员尝试电话联系被告沟通案情,被告情绪激动、言语过激。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决定转变工作思路,与村干部一同前往被告家中,同时联系被告儿子参与沟通,借助村干部熟悉村情、邻里关系的优势,从情理与法律两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但此次现场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与村委并未放弃,工作人员仍持续与原、被告保持联络,劝说被告理性处理纠纷。后被告儿子主动联系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约定日期将承包地交还原告,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土地管理费。款项当场履行,协议达成后,法官在原、被告及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现场完成土地交付,纠纷彻底解决。(胡开明、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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