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与扶风县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终本意见》)、《关于建立民事执行监督权利告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告知意见》),并制定《民事执行监督权利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中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终本意见》明确双方在协作配合中应坚持高效便民、协同共治原则,并通过建立协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双方院党组在协作配合中的组织保障作用,通过建立专门联络员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双方在协作配合中的日常联络工作,确保各项机制制度高效运行。同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结果反馈、协作配合、案件会商、纠纷化解等机制,不断规范双方的协作流程,厘清协作重点,畅通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对民事终本程序的知情权、异议权、监督权,确保双方案件办理规范化、协作配合系统化、问题治理源头化,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告知意见》与《告知书》则针对当事人对民事执行监督权知晓率不高,“不知维权、不懂维权”的情况,通过在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阶段,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民事执行监督活动不同阶段的职能作用,法检两院执行监督申请的受理条件、申请渠道和方式等“一揽子”公开予以告知的方式,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法检两院执行监督活动透明度。
下一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双意见的出台为契机,不断强化与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促进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协助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持续深化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流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程兰兰 李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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