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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被执行人配偶主动履行 避免失信惩戒

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亲属的主动履行,迎来了令人欣慰的结局。余某与成某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历经法院调解与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成某的妻子主动代其履行了全部案款,不仅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家庭责任与诚信担当。

据悉,余某与成某曾因劳务报酬支付问题产生纠纷,经汉滨法院调解后,成某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因成某身处国外,一时难以取得联系,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就在此时,成某的妻子于某得知情况后,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她深刻认识到若不能及时履行相应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可能会被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名单,甚至影响出入境。她表示,丈夫的欠款理应偿还,不能因暂时的困难就逃避责任,更不能因此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经过与于某积极沟通,她当即筹措资金,代成某将全部案款一次性支付给余某,使这场纠纷在理解与担当中顺利化解。

在劳务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亲属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并不少见。于某的举动不仅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持,更反映出普通群众对法治的尊重、对诚信的坚守。既避免了执行程序进一步复杂化,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案件的解决,再次印证了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的刚性约束与人性化的柔性力量并不矛盾。当诚信与担当成为沟通的桥梁,许多纠纷便能在理解中找到最优解,而来自家庭的支持与责任,也为社会诚信建设注入了温暖而坚实的力量。(柳靖超、党信)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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