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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以学促进 提升案件质量评查质效

为准确理解与适用《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有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的理解与适用》一文。

《工作规定(试行)》由总则、案件质量检查、案件质量评查、附则四部分组成,共四章三十九条,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依法有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每案必检”的基本操作规范。《<工作规定(试行)>的理解与适用》从制定的背景和过程、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修订的主要内容、理解和适用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四方面对《工作规定(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和意义。

案件质量评查是精准评价个案质量、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的有效方式。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工作规定(试行)》为指引,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使用和制作、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办案质量,确定评查等次,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付春辉)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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