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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法院:法护万物共生 共建美丽家园

5月22日是第25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为积极弘扬“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的主题,凤县法院与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在县中心广场开展了一场生动的自然生态课,发动群众一同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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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积极发挥法律专业优势,面向群众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并结合法庭审理的被告人刘某因非法狩猎被判处拘役等群众身边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用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知识,宣传生物多样性理念。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工作人员围绕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凤县境内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地生态系统特色等内容向群众讲解了生物多样性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工作人员积极解答群众各类环保疑惑,同时发放宣传手册。“以前觉得砍几棵树、抓几只鸟不算大事,今天才知道可能犯法!”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深刻认识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今后将积极动员身边人共同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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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凤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氛围,为凤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贺兰兰)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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