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民主法治

旬阳市法院:庭前巧解夫妻结 绘就和谐新“枫”景

近年来,旬阳市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庭前调解的效率优势,持续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近日,旬阳法院赵湾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吴女士和被告刘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23年吴女士发现刘先生与第三人线上暧昧聊天,考虑到这段婚姻时间久、夫妻日常感情较好等各方面因素,吴女士打算给丈夫一次改过的机会。被告虽承诺会好好与原告过日子,但后仍不知悔改,原告饱受精神折磨,遂向旬阳市法院赵湾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考虑到夫妻俩人之前感情较好,法官首先想到的是调解处理,而且特意将调解地点定在了赵湾法庭温馨舒适的“骆云桥调解室”,在这样的环境下能让双方当事人放下戒备,好好协商沟通。法官亦能更好地洞悉当事人的心思与想法,促使双方意识到自身在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当事人提供思路、方案以便进一步修复婚姻中出现的裂痕。

最初,吴女士坚持要求离婚,甚至愿意“裸离”,而刘先生表示不愿意与妻子离婚,承诺会改过自新,好好回归家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并无其他根本性矛盾,建议双方从家庭实际状况出发,多考虑孩子和家庭,冷静思考处理,并给予其充足时间进行沟通。后法官又组织了多轮调解,最终原告吴女士撤回起诉。

婚姻是践行一生的承诺,更是撑起一个家庭的责任担当。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需求也更加多元,婚姻家庭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复杂,进而导致离婚案件越来越多。旬阳市法院坚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不断加大庭前调解工作力度,创新调解方式方法,积极通过法定庭前调解程序化解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心结,既维系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又保障了社会的和谐安定。(王红)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