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12月9日,汉阴法院、石泉法院联合召开沿汉江区域生态保护司法联动座谈会,石泉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振涛,汉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志刚及两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两地法院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交流审判实务经验,并对生态保护新类型案件以及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进行研究。与会人员参观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后柳工作站,深入了解石泉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并一同步行巡查汉江后柳段保护现状。
会议强调,两地法院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案件办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为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打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能力,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实现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此次联合召开沿汉江区域生态保护司法联动座谈会,为共享司法资源、共促质效提升、共护绿水青山打下坚实的基础。石泉法院将继续贯彻共同保护、区域协作、高效务实的工作理念,发挥自身审判职能优势,推进汉江流域水资源保护、防治水污染及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联动,为沿汉江区县域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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