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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法院:“鱼”法同行,共护黄河

11月15日,合阳县法院与合阳县农业农村局、合阳县渔业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在合阳县黄河洽川段联合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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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合阳法院干警与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人员,分批将经过检疫并精心挑选适应黄河水域环境的鲤鱼、鲫鱼、鲢鱼等80万条鱼苗投放到河水中。通过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有利于促进黄河水域生态平衡,实现“以鱼养水”、“以鱼净水”的目标。

近年来,合阳法院忠诚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与公安局、检察院、农业农村局、黄河河务局、水务局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综合治理协作保护机制,自觉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环资审判全过程,积极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方丽媛)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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