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不非法狩猎了,今后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被不起诉人承诺道。2024年1月5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在案发地咀头镇凉峪村对三名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集中训戒。活动邀请了县森警大队民警、镇司法所、县动物保护站、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村民参加。
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情,其次就案件主要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说明,阐述了对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会后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参会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宣布会增强了学法守法的意识,在今后的生活中将自觉保护野生动物。
太白县检察院运用“不起诉公开宣告+现场普法”的形式,既以公开促进公正,又通过释法说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检察官提醒:野生动物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伙伴。为守护我们美好的自然环境,我们理应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捕杀并食用野生动物是一种非常畸形的饮食追求,不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更会触犯法律,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抱憾终身!(廉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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