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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数据+检察” 督促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

今年以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借力大数据,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形成耕地占用税追缴合力,截至目前,已追回欠缴的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共计66万余元,入库面积6.0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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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批违法占用耕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部分违法行为人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未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办案检察官依托耕地占用税法律监督模型,通过筛查违法占地行为人的信息、违法行为以及占用土地的类型等基础数据,将其与税务部门耕地占用税入库信息进行比对、研判分析,发现漏缴耕地占用税的案件线索共计22条。

结合走访询问行政机关、查阅执法卷宗查明的情况,办案检察官发现,税务部门征收耕地占用税时需以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数据作为依据,但税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并未建立耕地占用税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存在税收监管盲区。

为厘清各方职责,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耕地占用税工作座谈会,邀请税务部门与相关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就如何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强化职能部门配合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梳理监管漏洞,凝聚各方共识。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的实践运用,不断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努力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护土地资源,推动法治洛川高质量发展。(李晓民)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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