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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庆节前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

为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保障国庆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9月29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联合洛川县看守所对监管场所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节前安全大检查,以精准监督守护监管场所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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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立足“监督保障执法、防范安全风险”核心目标,明确以监管制度落实、设施运行、权益保障、应急处置为重点的检查清单,细化检查方式,确保监督无盲区。检查中,检察干警秉持“不留死角、不漏隐患”原则,深入监区一线开展拉网式排查:在安全设施方面,重点核查监室门窗、防护栏牢固性,测试监控系统、报警装置、消防器材运行状态,对重点监室进行清监检查,严防违禁品、危险品流入;在制度执行方面,通过查阅值班记录、提讯台账、羁押期限登记等资料,督查民警值班备勤、巡回管控等制度落实情况,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在权益保障方面,深入食堂检查食材采购、加工消毒及食品留样情况,查阅医务室药品存储、就诊记录,与部分在押人员谈话了解思想动态与生活需求,畅通检察信箱、约见检察官等权利救济渠道。

检察干警针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并就节日值班工作提出要求:强化责任闭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隐患台账动态清零机制;聚焦重点管控,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照护与心理疏导,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深化联动协作,定期召开风险研判会,形成监管与监督合力。

此次检查有效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国庆期间监管执法活动,确保节假日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紧盯监管安全关键环节,以常态化监督筑牢监管场所安全屏障,确保刑事执行工作依法规范推进。(杨媛)

责编:张颖

编辑: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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