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出行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2025年9月2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对辖区内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
实地走访中,检察干警询问了相关住宅小区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发现部分高层建筑的电梯未配备备用电源或安装应急平层装置、缺少维保公示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治理。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电梯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群众的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持续关注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白启蒙)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