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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执行“加速度” 一次结两案

“我以为我们的医药费都石沉大海了……”。8月9日,周某某和张某某在秦都法院分别收到执行款29006.8元、44735.55元后,坐在法院的接待室双眼通红,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案情回顾】2021 年 12 月 6 日,被执行人张某驾驶汽车沿东西一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天阁村前时,因避让车辆,与同向驾驶电动车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及后载的周某某相碰撞,致两人受伤住院治疗,后因医疗费用与张某发生争议,故而诉至法院。周某某、张某某与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案,经秦都法院审理,于2022年6月11日作出判决,由张某分别赔偿周某某及张某某各项费用27155.34元及42992.55元。在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后,被执行人张某长期置之不理,不履行付款义务,周某某及张某某无奈向秦都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调阅案卷、了解案情,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进行冻结,并传唤张某到法院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考虑到两位申请执行人受伤未愈仍需继续治疗,急缺医疗费,执行干警决定双管齐下,情理法并用,加快执行进度。

2023年8月9日,被执行人张某及其家人来到法院,请求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医疗费用,在遭到拒绝后,张某冷漠地表示“我没有钱,暂时还不了”,态度强硬极其不配合。见此情景,执行干警立即向张某释法明理,阐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的不利影响,工作生活会处处受限、寸步难行。与此同时,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告知其申请执行人已因车祸饱受身体健康之苦,作为被执行人应抱有同情心,积极配合履行义务,尽快了结此事。经过一天的耐心劝导,迫于法律的威慑,最终被执行人于当晚9时许将拖欠已久的两笔赔偿款及诉讼费用全部履行完毕。

拿到赔偿款的周某某、张某某向执行干警再三表示感谢,流着泪说“这个钱,我们以为要不到了,真的没有想到法院这么快就给我们追回来了,这可是我们的救命钱呀”!

群众利益无小事。秦都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强制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确保有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张佳乐)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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