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二庭乔广艳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当庭以现金方式向原告兑现10万元案款。
2009年,被告向原告借款5万元,约定月利率为2分,并出具借条一支,但被告在出具借条后一直未向原告还本付息,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无果,故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乔广艳仔细审阅了案卷内容,认为本起案件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乔法官在庭前积极主动与原、被告在电话中进行多次沟通,在找到当事双方的矛盾点后,对症下药,打开了原、被告多年的心结,但就借款本金5万元产生的利息,原、被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当日,乔广艳法官再次就利息部分进行调解,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为原、被告分析利弊、释法明理,通过与二人反复协商,最终,原、被告达成了偿还5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5万元利息的调解意见,被告当庭给付10万元现金,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郭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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