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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法院荣获全县“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4月9日,在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宁陕法院被评为2022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近年来,宁陕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强化队伍建设,攻坚克难、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实现稳步提升。

据悉,宁陕法院2022年度共受理案件1208件,结案1197件,结案率99.09%,先后被安康中院评为“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帮扶单位,以及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荣誉凝聚着全院干警的汗水和努力,既是鼓舞也是鞭策。下一步,宁陕法院全体干警将用担当诠释初心,用实干践行使命,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平安宁陕、法治宁陕和幸福宁陕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储光燕)

责编:张颖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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