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冬春不利气象条件,洛南县多措并举、疏堵结合,扎实推进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2026年一季度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大力宣传引导,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严格落实新修订《洛南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巡街管控分工方案》,多部门联动夯实巡查管控,加大对城区禁限放区域的巡逻检查与宣传引导,及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30余起。县应急局严格经营许可证源头管理,全县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数量减少至245个,同比减少29.2%,从源头减少空气污染。
积极主动作为,严格管控露天焚烧行为。元宵节是祭祀烧纸现象高发期,城关街道办发放了《元宵节文明祭祀倡议书》,采用悬挂条幅、大喇叭等,向村民提倡采用无烟祭扫,最大限度减少空气污染。同时加大重点时段与区域的巡查工作,在馒头山、刘涧、陶川等12个重点祭祀区域路口增派值守力量,定点把守宣传,杜绝大型烟花爆竹上山入林,对发现的5起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及时制止,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持续降低。
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监管。采用无人机“非现场”监管模式,对全县8个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督促3个重点在建建筑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加强裸露黄土覆盖,对道路扬尘及灰尘较大的施工点位,常态化开展洒水抑尘,遏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从严移动源监管,开展柴油货车尾气路检行动。组织开展了柴油货车尾气专项检测行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货运车辆通行密集的重点路段,科学设置临时检测点,对过往146辆柴油货车逐一进行尾气排放检测,所有车辆尾气排放均符合标准,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在检测同时向车主、驾驶人现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说明尾气超标危害及车辆日常维护要点,引导其主动践行环保责任。
2026年度1月1日-3月31日,洛南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58,同比减少14.5%;优良天数79天,同比增加6天,优良率87.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2.74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6.4%,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洛南县将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紧盯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全力守护“洛南蓝”,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空气质量。(供稿:洛南县环境分局)
责编:杜鹏飞
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