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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人民法院:多元联动化解建房纠纷 司法为民守护群众安居

住房安居是民生之本,矛盾化解是民心所盼。近日,永寿县人民法院常宁法庭聚焦农村群众建房民生难题,依托多元联动解纷机制,成功调处一起自建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用心用情的司法调解,解开群众心结、化解邻里纷争,以司法之力守护百姓安居生活。

2023年9月,刘某与张某签订建房协议,由张某承建刘某农村自建房,本是满心期待建起安居之所,却在工程竣工后生出嫌隙。2024年4月房屋完工后,双方因房屋质量认定、剩余2万元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分歧,多次私下协商均不欢而散,矛盾始终悬而未决,无奈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

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摒弃“坐堂办案”的传统模式,主动联动镇司法所、村委会等基层调解力量,第一时间制定专项调解方案。为精准掌握案件实情,办案团队多次奔赴涉案房屋现场,逐一对房屋墙体、屋面等进行实地勘察,现场丈量、逐一记录争议问题,对照建房合同条款逐项核验,厘清房屋质量争议与工程款支付的核心症结。

同时承办法官还采取“分开调解”的方式,分别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倾听各自诉求与难处,再联合镇司法所、村委会调解人员开展“法理+情理”双重疏导。法官紧扣《民法典》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细致讲解合同履行义务、工程质量认定、工程款支付标准等法律知识,明晰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破除当事人的法律认知误区;镇司法所、村委会调解人员则立足乡村邻里情谊,结合农村建房的实际情况,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建房、施工的不易,引导双方摒弃对立、理性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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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数小时轮番耐心劝解、细致说理,逐步打消了双方顾虑、软化对立态度,最终让双方放下成见、达成共识,当场自愿签订和解协议,一起僵持许久的建房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一纸和解,化解的是矛盾纠纷,温暖的是民心民意;一次联动,彰显的是司法担当,筑牢的是治理根基。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正是永寿县人民法院深耕基层治理、做实多元解纷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永寿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基层法庭职能,不断完善诉调对接闭环机制,聚焦民生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更务实的举措、更温情的服务,化解基层小纠纷、守护群众大民生,为基层和谐稳定筑牢坚实司法防线。(王 静)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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