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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法院:守护青春 与法“童”行

4月3日,汉滨区法院恒口法庭干警走进鸿志九年制中学,开展“守护青春 与法‘童’行”普法宣传讲座。

讲座中,法庭干警针对中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系统讲解了未成年人法律责任年龄划分、校园欺凌的法律界定及法律后果等核心内容,系统解读了2024年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亮点内容,明确指出未成年人并非“免责金牌”——该法对不满14周岁、14至16周岁、16至18周岁三个年龄段的违法行为,制定了差异化处置措施,包括专门矫治教育、不执行拘留但记入档案等,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约束,也充分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立法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针对校园欺凌这一社会关切、师生关注的突出问题,干警从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个维度展开剖析,详细梳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衔接适用,并结合真实典型案例,强调只有知法守法,才能在成长路上行稳致远,才能让青春路上少一点“迷途”、多一些“坦途”;强调青少年既要杜绝实施欺凌,也要学会依法维权,谨防“欺凌泛化”;警示学生警惕旷课逃学、沉迷网络、小偷小摸等“小恶”,防微杜渐,远离违法犯罪深渊。

不仅讲“是什么”“为什么”,更注重教“怎么办”。干警向学生传授遭遇欺凌时的“NOT原则”——勇敢说“不”(No)、尽快离开(Off)、及时告知(Talk),并详细指导证据保留、报警求助、心理调适等具体措施。同时呼吁学生不做欺凌的旁观者,发现线索及时向老师报告或拨打110,“零容忍、反欺凌”的和谐校园氛围。

下一步,汉滨区法院恒口法庭将持续深化与辖区学校的协同联动,通过设立“法治副校长”、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发放《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手册》等方式,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用法治阳光照亮青春成长之路,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阮英华)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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