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历经多次诉讼的家事纠纷在汉滨法院民三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化解,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向承办法官表达诚挚谢意。
本案中,原告因与被告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家,三名未成年子女交由被告独自抚养,自此夫妻关系开始恶化。分居期间,子女先后两次就抚养费提起诉讼,家庭矛盾不断升级。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后,法院本着维护家庭、社会稳定和谐,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不准离婚,期望双方能够修复感情、重归于好。然而,事与愿违,双方核心矛盾未能消除,原告遂于近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在全面梳理案情后认为,该案交织着情感、亲情与家庭责任,简单判决不利于化解矛盾,也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故将调解作为优先审理方式。调解中,法官秉持“柔性调解、情理兼顾”原则,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围绕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与双方当事人逐一沟通、反复劝导、细致释法。经过多轮细致调解,双方渐渐放下多次诉讼积攒的对立情绪,最终就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历时三载、多次诉讼的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汉滨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汉滨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在家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以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李增娟)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