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基层矛盾源头化解、协同治理,紫阳县法院高桥人民法庭于3月18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学生在校外辅导机构健康权纠纷案件,邀请辖区政府工作人员、幼儿园、中心小学、司法所、妇联组织等基层治理力量全程观摩庭审,以“沉浸式司法体验”凝聚保护共识、明晰责任边界,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动能。
本案原告系小学生,因在参加课外舞蹈培训时摔伤致右手骨折,双方就赔偿责任及金额发生纠纷。原告诉至高桥法庭,高桥法庭先后邀请司法所等调解组织多次组织调解未果。3月18日,本案开庭审理,法庭邀请高桥镇政府工作人员、高桥镇幼儿园、高桥镇中心小学、高桥镇司法所、镇妇联组织等多方代表全程参与,认真旁听,观摩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事实,深度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保险法》中关于校外机构安全责任、未成年人健康权保护、在校学生购买学平险后是否依然能够向侵权人主张权利、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等基层纠纷化解等法律要点,重点阐释校外辅导机构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辅导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机构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要点,学校代表表示,将以案为鉴,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提醒与家校协同教育,引导家长审慎选择合规机构;司法所立足基层调解职能,提出将此类纠纷纳入常态化排查化解清单,靠前预防、就地解纷。各方达成源头预防、多元调处、协同保护的共治共识,构建“法庭+学校+司法+妇联+村社”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与基层治理联动机制。
该案系典型的涉未成年人校外培训侵权纠纷,关乎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更关乎基层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此次公开庭审与多方观摩,是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基层善治理念的生动实践。以个案审理破题,以公开观摩普法,以联动协作聚力,既高效化解具体纠纷、抚慰受伤未成年人,又向社会明晰校外辅导机构责任边界、强化安全警示,更推动基层治理力量同频共振,把司法裁判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一步,紫阳县法院高桥法庭将持续聚焦涉未成年人、基层民生、校外培训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公开庭审、观摩普法、巡回审判、联动调解,以司法裁判明规则、划底线、树导向,联合学校、司法所等多方力量,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畅通基层纠纷化解路,用法治阳光守护青苗成长,以司法担当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深入人心。( 田成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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