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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法院: “情法理”巧解孩童意外伤纠纷

近日,旬阳市法院蜀河法庭联合社区调解委员会、镇综治办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儿童意外受伤引发的纠纷。经调解,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依法保护了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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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底,两岁的幼儿胡小某在旬阳市蜀河镇某项目施工现场附近意外摔倒致头部受伤。事发后,施工方与监护人就赔偿问题分歧严重,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无果,矛盾一度升级。法庭先后三次赶赴调解,但由于双方预期赔偿金额悬殊过大,自调解伊始就情绪对立严重,幼儿监护人心疼孩子遭受痛苦,施工方则倍感压力,沟通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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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破困局,蜀河法庭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引导双方聚焦责任与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依据法律规定、监护责任与安全保障责任等,逐项分析讨论,调解过程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人情法理。一边倾听监护人诉求,劝解监护人理性考虑问题,从实际出发,明晰监护责任的范围,逐步缩小双方赔偿金额的差异;一边向施工方分析建设管理环节存在的安全漏洞、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调解全程,法官将“情”贯彻始终,结合监护人提供的相关就诊记录、医疗票据等证据,并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提出赔偿金额的合理区间。

经过双方多轮商讨后,最终在赔偿数额上达成共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施工方工程项目部一次性支付给胡小某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80000元。

该案的调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兼顾情理,既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该案的处理也为辖区群众敲响了警钟,提醒监护人应尽到有效的看护责任,有助于纠正一些家长“带娃不操心”的心态,推动形成更加重视未成年人安全的社会氛围。(晁晶晶)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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