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副县长蒋维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县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镇(办)镇长(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标对表,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问题查摆全面、精准、到位。要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夯实责任有序整改。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同时,要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查找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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