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项目建设、保障农民工权益,规范项目建设各参建主体市场行为,长武县住建局规范主体行为、规范工程发(承)包、规范施工过程、规范用工管理、规范信息共享五举措,坚决遏制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以及因上述因素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助推全县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
规范工程发包,发挥好总承包抓总作用。严禁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桩基施工、土方施工、支护施工)、门窗工程、小区或厂区绿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二次结构工程、消防工程)进行肢解发包(含市政项目),进一步夯实总承包总负责的责任,砸实总包牵头抓总作用。
规范承包行为,维护好建筑市场秩序。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行为,严格要求各用工单位按要求签订施工、劳务、劳动合同,大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防止出现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规范用工管理,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各项目施工单位切实将保障农民工权益放在款项拨付的首要位置,开工前务必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落实总承包代发工资制度。建设单位要严格监督,安排专人审核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并经建设、总承包、监理、劳务(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农民工本人签字摁手印后,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切实从环节中消除欠薪隐患。
规范主体行为,落实岗位履职。各参建主体按照要求配备相关人员(施工、监理、安管)并在岗履职,对抽查不达标的人员和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含分包、劳务)按照相关规定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予以公布。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违法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工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对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工单位,我局将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推送至全县所有建设单位提醒审慎合作,同时发函至当地监管部门。
规范信息共享,服务项目建设。各建设单位要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渠道,以监管单位的问题清单督促参建单位规范施工,切实将相关责任人责任砸实,监督其在岗履职,以更高的职业素养和更好的执行力度完成好项目建设。每月5日前安排专人上报信息,确保信息互通。(王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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