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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人民法院获评咸阳市法院年度优秀单位

2月28日,在咸阳市法院院长会议上,永寿县人民法院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2025年度全市法院综合评价工作优秀单位”,我院整体工作稳居全市法院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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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永寿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56件,审执结2191件,同比分别增长7.48%和5.39%,审判执行质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先后荣获全市法院“信息化应用工作先进集体”、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相关创新做法获评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营商环境突破年典型案例三等奖”;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实现双提升,1名干警论文首获全国法院学术论文优秀奖,10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表彰。

乘风破浪再扬帆,砥砺奋进启新程。2026年,永寿法院将以此次荣誉为新的起点,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发挥审判职能,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炳坤)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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