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基层检察院直面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信访群众文化水平、认知能力参差不齐,生硬的法律术语往往难以消弭隔阂、解开“心结”。群众语言作为接地气、通民心、聚民意的沟通载体,既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控申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关键抓手。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各地检察机关立足控申职能,将群众语言融入接访接待、释法说理、纠纷调解、司法救助等全流程,探索出几点实践做法。
用“暖心话”拉近距离,让群众“愿开口”
接访是矛盾化解的第一步,态度决定成效。基层控申干警摒弃“官腔官调”,用真诚的群众语言搭建沟通桥梁。
礼貌问候暖人心,消除陌生隔阂。面对来访群众,先递一杯热水、说一句“别急,慢慢说”“有啥困难跟我们讲”,用生活化的问候缓解群众的焦虑情绪,让群众放下戒备、敞开心扉。
耐心倾听知诉求,找准矛盾症结。不打断群众倾诉,用“我明白你的难处”“换作是我也会着急”等共情话语回应,在倾听中梳理诉求,既听“法言法语”里的显性诉求,也听“家常唠叨”里的隐性期盼,精准把握矛盾核心。
清晰回应给底气,稳定群众情绪。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不敷衍、不推诿,用通俗语言明确告知“这事归谁管”“多久能办理”“需要准备啥材料”,让群众心里有底,避免因“模糊回应”引发新的不满。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板凳搭拢”诉源治理工作法,用群众的办法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正是基层接访工作的生动缩影。
用“大白话”拆解法理,让群众“听得懂”
释法说理是控申工作的核心环节,也是群众语言运用的关键场景。基层干警跳出法律条文的“专业壁垒”,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语言”,让法治通俗易懂。
法条解读通俗化,避开专业盲区。讲解法律规定时,摒弃晦涩术语,用类比、举例等方式转化。比如解释“不起诉”,不说“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而是说“你这事情节轻微,认错态度也好,只要赔偿到位、取得谅解,就不用追究刑事责任,以后好好过日子”;解释“司法救助”,不说“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而是说“你家因为这事生活困难,我们帮你申请一笔救助金,解燃眉之急”。
情理结合明是非,解开思想疙瘩。针对“法、理、情”交织的案件,既讲法律底线,也说情理道理。如上海杨浦区检察院办理邻里故意伤害案,检察官用“抬头不见低头见,冤家宜解不宜结”“一时冲动受处罚,得不偿失”等话语,既讲清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也说透邻里和睦的重要性,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分层表达精准化,适配不同群体。针对老年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不同群体,调整语言风格。对老年人语速放缓、语气亲切,多用方言俚语;对农民工聚焦核心诉求,直白讲清维权路径;对未成年人多用温和话语,兼顾法律教育与心理疏导,确保不同群体都能听懂、认同。
用“家常话”调和矛盾,让群众“肯让步”
基层控申矛盾化解,很多时候需要搭建调解平台,用群众认可的情理逻辑推动双方和解,群众语言在此过程中发挥“润滑剂”作用。
借力群众智慧,用“身边事”说“眼前理”。调解时,结合当地习俗、邻里惯例,用群众身边的释法说理,比如“前两天隔壁村老王和老许也是因为宅基地闹矛盾,后来各让一步,现在相处得挺好”,让群众更容易接受。
找准利益平衡点,用“实在话”促和解。聚焦双方核心诉求,不空谈大道理,而是从实际利益出发沟通,比如劳资纠纷中,对企业说“按时发工资,工人干活才有劲,企业才能长远发展”,对农民工说“理性维权,拿到工资才是实在的,没必要闹僵”,推动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共识。
联动多方力量,用“贴心话”稳人心。联合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律师等力量参与调解,发挥各自优势,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做工作。如山阳县检察院采取“检察官+网格员”联动模式,用接地气的话语调解纠纷,让矛盾在情理交融中化解。
用“贴心话”纾困解难,让群众“真满意”
矛盾化解不是终点,后续回访、帮扶跟进才能巩固成效,群众语言贯穿始终,让司法温度延续。
案后回访暖人心,打消群众顾虑。对已化解的矛盾,定期回访群众,用“现在问题解决了吗”“还有啥需要我们帮忙的”等话语了解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防止矛盾反弹。
司法救助显温情,解决实际困难。对因案致困的群众,在办理司法救助时,用通俗语言告知救助政策、办理流程,比如“我们帮你申请了救助金,很快就能到账,能帮你解决孩子学费、老人医药费的问题”,同时联动民政、妇联等部门,用“我们帮你对接了就业岗位”“联系了公益律师帮你维权”等话语,提供多元帮扶,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
普法宣传接地气,筑牢源头防线。结合“法律六进”“送法入户”等活动,用群众语言开展普法宣传,比如用“借钱打借条,维权有依据”“邻里吵架别动手,动手就要担责任”等顺口溜、接地气的案例,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意识,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基层是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司法为民的前沿。群众语言是基层控申检察工作的“金钥匙”,用好群众语言,既能打通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也能筑牢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基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不断提升群众语言运用能力,将群众语言融入工作全流程,以通俗的语言释法、以真诚的态度暖心、以务实的举措解难,真正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人心凝聚在一线”,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作者: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李宗叶)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