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筑牢生态保护法治防线,助力乡村振兴绿色发展,近日,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库建科同志带队前往凤州镇,开展“守护绿水青山,共建法治家园”主题普法宣讲活动,并随后前往凤县林麝产业学院进行调研学习,积极探索生态检察服务产业发展的新路径。
法治宣讲进乡镇:聚焦五类犯罪,以案释法划红线
在凤州镇的宣讲现场,检察干警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与多发案例,为镇村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讲座重点围绕五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展开,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盗伐林木罪:明确无论砍伐他人、自家或承包山林木,未经许可且达到一定数量,即可能构成本罪,并需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狩猎罪:强调凤县多为禁猎区,使用“电猫”、猎套等禁用工具或方法进行狩猎,将依法严惩,若涉及珍贵动物则刑罚更重。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属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渔业生态。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示开展养殖、建厂等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首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杜绝未批先建。
失火罪:尤其提醒春耕、清明等时段,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用通俗的语言剖析真实案例,清晰划定了生态保护的法律“红线”与“底线”。
调研学习进学院:问需于产研一线,延伸检察服务触角
宣讲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专程前往凤县林麝产业学院进行实地调研与学习交流。林麝养殖是凤县特色生态产业,其发展必须严格遵循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在学院,干警们详细了解林麝人工繁育、种群保护、技术研发及产业合规发展的现状与挑战。此行不仅是学习,更是主动的司法服务对接。通过座谈交流,检察官们就产业发展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等要点提供了针对性意见,旨在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保障特色生态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可持续发展。
履职与展望:融合普法与调研,共筑绿色发展根基
此次凤州镇之行,将“走出去”普法与“沉下去”调研相结合,是凤县人民检察院深化履职、主动服务大局的体现。该院不仅致力于通过以案释法提升群众生态法治意识,预防犯罪;也着眼于通过一线调研,精准把握特色产业发展中的司法需求,推动生态检察工作从“治已病”向“防未病”、从惩治犯罪向促进治理延伸。
下一步,凤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将检察履职更紧密地融入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经济发展之中,为守护凤县的绿水青山、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王贝贝)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