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承担着大量的一线执法办案任务,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直接关系到司法办案中公平正义的实施效果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程度。加强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增强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一)思想教育成效显著
基层检察院普遍重视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廉政教育活动、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例如,组织干警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使干警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在制度建设方面,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检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干警行为规范等,对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检察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这些制度的建立,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监督机制不断强化
基层检察院注重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方面,具有驻检监察人员,对干警的执法办案和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执法执纪监督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外部监督方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信箱、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思想认识仍需提高
部分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党务部门的事情,与自己的业务工作关系不大。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虽然基层检察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一些干警对制度缺乏敬畏之心,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触犯法律底线,违反一些小的日常管理制度无关紧要。同时,由于监督力度不够,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导致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损害。
(三)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在监督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内部监督方面,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相对薄弱,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监督手段和方式较为单一,难以对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外部监督方面,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还不够畅通,监督效果不够明显。一些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流程了解不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四)风险防控压力较大
随着检察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司法环境的日益复杂,基层检察院面临的廉政风险也在增加。例如,在办理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可能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和干扰;在与律师、当事人等的交往中,存在利益输送的风险等。这些廉政风险如果防控不力,极易引发腐败问题,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1. 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除了传统的学习方式外,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推送廉政教育内容,开展线上廉政知识竞赛、微党课等活动,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 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干警参观监狱、法庭,让干警亲身感受腐败分子的忏悔和警示,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3.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通过开展职业道德培训、评选优秀检察官等活动,弘扬检察职业精神,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1. 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不适应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科学、严谨、实用的制度体系。
2. 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检查方式和频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
3. 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严格的问责,增强干警对制度的敬畏之心,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监督执纪,形成有效权力制约机制
1. 强化内部监督力量。充实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创新监督方式,如开展交叉监督检查、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监督等,提高监督效能。
2. 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系,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的协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加强检务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
3. 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对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筑牢廉政防线
1. 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组织干警对检察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廉政风险排查,列出风险点清单,并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 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检察权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3. 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等重点岗位人员,以及案件受理、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降低廉政风险。(供稿人: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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