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天下,德润民心。”《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2年2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作为汉中市首部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在规范市民行为、维护公序良俗、引领文明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城固县龙头镇以《条例》宣传为抓手,在各村(社区)掀起学习热潮,让文明理念走进千家万户,让文明行为融入日常点滴。

辖区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组织志愿者通过“说事大院”“大喇叭宣讲”以及走访入户等形式,用方言解读条例要点。同时,利用镇级微信公众号“魅力龙头镇”、村头广播、宣传栏等载体,推送《条例》解读、文明行为案例、不文明现象警示等内容,累计发布推文6篇、播放广播70余次、张贴横幅标语30余张,让《条例》内容抬头可见、低头可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村(社区)还将《条例》内容融入村规民约,通过“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组织,对文明行为予以表扬,对不文明现象及时劝导,形成“人人讲文明、事事守规矩”的良好氛围。目前,全镇累计开展文明劝导活动30余次,评选“文明家庭”20户、“身边好人”15名,文明新风正逐步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如今,集镇更整洁,邻里更和睦,文明已成为龙头镇的日常风景,持续为乡村发展增光添彩。下一步,城固县龙头镇将通过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条例》内容更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引导群众主动了解、自觉遵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龙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供稿:城固县龙头镇)
责编:刘朋涛
编辑: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