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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 促进教育矫正质效提升

为保障刑事判决、裁定的正确执行,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今年以来,周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坚持社区矫正常态化检察与专项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每季度确定一个社区矫正工作环节,第四季度确定了以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外出期间的监督措施落实作为监督切入点,开展专项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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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至10月16日,刑事执行检察部对辖区富仁、终南、哑柏、青化等11个镇(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2024年以来21人次的请假外出情况进行全面检察,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手续、请假外出期间活动轨迹、不假外出等进行检查,要求各司法所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确保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经检察发现,个别基层司法所在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请假外出审批不规范;请假外出期间脱离监管;违规不假外出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周至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切实规范开展执法活动。

通过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发现并梳理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强化风险隐患管控,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落实整改。以专项检察为重要切口,持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风险防范和责任担当意识,有效促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和风险隐患化解。刑事执行检察部将继续坚持常态化检察与专项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房煜海)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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