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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人民法院:漏水伤邻里 调解润人心

9月3日下午,汉滨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被告当庭履行赔偿义务,使得矛盾得以高效、圆满化解,有效修复了邻里关系,彰显了司法温度。

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系上下楼邻居。因被告陈某房屋长期空置,其室内水管突然爆裂,积水渗漏至楼下,导致原告刘某家的地板、墙面等多处受损。事后,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因对损失范围和金额争议较大,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判决虽易,但可能加深双方隔阂,不利于长远和谐。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上。他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各自的诉求和委屈,细致梳理争议焦点,并适时进行情绪疏导,为面对面调解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理、情多角度出发,一方面向被告陈某释明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应负的管理责任和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也引导原告刘某换位思考,理解被告并非故意侵权。经过法官不懈的努力和真诚的沟通,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态度也从最初的“各执一词”转向“互谅互让”。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某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刘某相应损失,原告刘某也欣然接受了这一方案。更令人欣慰的是,协议达成后,被告陈某当场通过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了赔偿款,原告刘某撤回起诉,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一场原本可能激化的邻里矛盾,在法官富有耐心和智慧的调解下得以快速、彻底解决。

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汉滨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缩影。法官通过温情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更有效地修复了邻里关系,守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高安琪)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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