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觉得耕地上种庄稼和种树没什么区别,检察官和镇上的领导给我们做了详细解释才明白,这耕地确实是咱老百姓的命根子,不能种树,撂荒更不行!”近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对前期开展的公益诉讼助力“耕地非农化”整治回访调查时,家住在某镇的段大叔对检察官如是说。
整改前
2025年4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调查“耕地非农化”工作中发现,2008年至2012年期间,府谷县某镇4个自然村村民为增收致富,陆续在自家承包的基本农田上改种苗木,108余亩良田逐渐被苗木覆盖占用,涉及40余户村民。
整改中
5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基本农田保护职责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相关村民限期恢复被占耕地的种植条件,确保耕地用途,并加强对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收到检察建议后,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联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在此过程中,镇政府向涉案的4个自然村逐户走访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耐心解释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要求及“非粮化”、“非农化”的严重后果。检察官们也结合具体案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详细阐述保护耕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长远利益的重大意义。经过多番沟通和政策宣讲,村民理解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转变了观念,表示愿意配合整改。
整改后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40余户村民最终全部主动配合清退苗木。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清退后的土地进行了复垦和平整。2025年6月,被占用的108亩基本农田已全部恢复耕种条件,重新种上了玉米、谷子等粮食作物,昔日的“苗木田”终于回归了“米粮川”。镇里还设立了“田长制”巡逻队,严防此类问题反弹。(郝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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