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追赶超越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守护绿水青山 彰显检察担当

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院安排部署,开展“生态环境检察 守护绿水青山”检察宣传周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内饮用水源地—-洛川县槐柏镇仙姑河,向沿线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检察机关职责职能,对河道“清四乱”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目前未发现反弹回潮现象。同时,对正在河道非法取水的王某等人依法询问,进一步通过现场勘察、拍照固定相关证据,依法立案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生态环境检察职责,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检察普法宣传,讲好生态检察故事,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李晓民)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