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时代热点

喜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万智强同志获评“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近日,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平安渭南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万智强同志获评“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恪守司法为民宗旨,在检察履职中担当作为,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作为刑事检察一线的业务骨干,万智强同志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全过程。

在案件办理中,万智强同志展现出高度的责任感:从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到全面、细致审查案件材料;从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提出审查意见,到耐心细致开展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均严格依法履职。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他加班梳理案情,确保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面对被害人诉求,他主动倾听、积极回应,有效化解矛盾;面对犯罪嫌疑人,他既依法履行追诉职责,也注重开展教育感化工作,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此外,万智强同志还积极参与“检察开放日”“法律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有效增进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此次获评表彰,既是对万智强同志个人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成效的认可。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先进为榜样,全面依法履职,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与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平安潼关、法治潼关建设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尚颖)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