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作机制,近日,白河县司法局联合属地镇政府对接北京市某监狱,妥善衔接安置了一名“三无”刑满释放人员。打通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最后一公里”,充分彰显了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文关怀,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5年6月初,白河县司法局接到北京市某监狱通知,我县一名“三无”刑满释放人员将于近期刑满释放,希望司法行政机关能够提前做好衔接事宜。白河县司法局第一时间与其所在的司法所及属地镇政府进行沟通联系,并对周某某做好安置帮教准备工作。针对该人员的特殊情况,白河县司法局提前制定工作预案,通知属地司法所召集户籍地综治、公安、民政、村委会等部门进行研判,协调解决“三无”刑满释放人员的释放衔接、安置帮扶等。
释放当日,白河县司法局、属地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行三人前往北京市某监狱,严格依照流程,细致核对人员身份信息、查验释放证明等法律文书,办理交接手续并向监狱民警了解该人员服刑期间改造情况。对“三无”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交接工作,实现了监狱与地方、接返与安置的无缝衔接。周某深受感动,当场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谢老家司法局、政府、村委会不远千里对我的关心关怀,我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要做到遵纪守法!”
此次对刑满释放“三无”人员的妥善安置,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特殊群体的关怀与帮扶,切实保障了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后续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柯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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