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平利法院兴隆法庭通过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拖欠材料货款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经悉心释法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张三与李四存在合作关系,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张三在李四处购买机械零件,并由李四负责机械维修和更换。双方产生货款及维修费用共计26000余元,张三仅支付6000元后,剩余20000余元经李四多次催要至今未付,为维护合法权益,李四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查看相关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合作时间较长,标的额不大,存在调解可能。考虑到李四住在湖南,张三亦在省外务工,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庭干警迅速启动“线上”调解程序,通过耐心细致地“线上”释法说理及情、理、法多角度的情绪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三于2025年9月底前支付剩余欠款本息20000余元。(程斯柱、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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