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河南的小张与紫阳毛坝的小王(驾校工作人员)约定在小王就职的驾校学车考试,学费为15000元。之后,小王分四次收取小张学车费用共计7450元,且采用不同收款方。然而,小王未按约定安排小张练车和考试。多次催款无果后,小张于2025年4月诉至紫阳法院,要求小王返还已支付的7450元及占用利息。
法院调解
紫阳县法院毛坝法庭受理该案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与小王的电话沟通中,小王对上述情况一概不予认可。承办法官王节对他说,“你作为驾校工作人员,收取学员费用后未履约,已构成违约。即使对部分款项有争议,也应秉持诚信原则,积极解决纠纷,逃避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面临更不利的法律后果”
经过承办法官多轮的沟通和调解,小王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王向小张退还考试费用,并通过微信予以确认。至此,这起因驾校服务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
法官说法
消费签约要谨慎。在与驾校或培训方达成协议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培训内容、考试安排、费用明细及退款条件等。像本案中,两人仅仅是口头约定,在后续维权中就面临诸多不便。
付款环节多留心。付款时要确保收款方为正规驾校账户或有明确授权的收款渠道,避免将款项支付给个人或不明第三方。本案收款方并不是驾校,给权益保障埋下隐患。
权益受损依法维权。若遭遇培训方违约,如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等情况,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李瑞熙)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